呼吸照護

 

呼吸照護病房病人住院須知與權利義務
●健保醫療相關規定:

  1. 經醫師診斷符合重大傷病卡申請或換發條件之病患,院方會主動開立診斷證明,協助辦理重大傷病卡申請或換發,並於一星期前通知家屬攜帶:
      1. 病患身分證影印本
      2. 病患私章
      3. 原重大傷病卡
      4. 診斷證明至住院部蓋醫院章

●申請重大傷卡資格:病人需使用呼吸器滿30天,即可申請重大傷病卡

   1.攜帶證件: 1).身分證影本    2).呼吸照護紀錄單    3).填妥全民健康保險單
   2.住院期間,若需開立診斷證明,請事先通知醫護人員,以方便作業並節省您的時間。
   3.若病況改善,經醫師診斷需轉為慢性疾病住院、安養病房療養或允許出院患者,將通知家屬予以解釋病情,必要時會主動提供居家照護之轉介,以延續出院後之照護及病情追蹤。

●其他相關事宜:
1.貴重物品及金錢請妥善保管,或請家屬帶回
2.請依訪客時間0800~2200探視病患,以維護病房安寧,若需陪伴人員,每床限一人,並請至護理站登記。
3.住院中請勿攜帶電器用品及手機、手機插座,醫療用面板勿插用其他插頭,以免干擾醫療儀器或使病房電壓負荷過大造成危險。
4.本院電話為03-5213163,三病房分機為300。
5.申訴電話為03-5213163轉112或03-5246120請多加利用。

● 收費方式:月結,每月5日前請家屬至5樓會計室繳費並開立收據

新中興醫院慢性呼吸照護病房收費標準
  (一) 醫療費用:
比照健保支付標準;另健保不給付項目,如:藥品(如:白蛋白等)、轉出救護車車資、醫師及護士費用等,則需由家屬自費。


     呼吸照護月費收費標準(元)/月(30日)

內容說明

一般病房

二人房加收

25000元

5000元

包括:住房費、身體清潔費 (韓24小時看護照顧及耗材等)。



會計室上班時間為:

週一至週五

上午0900-1200

 

 

上午1400-1700

 

 

 

 

週六

上午0900-1200


 

服務對象:

持有重大傷病卡,病情穩定,需長期照護住院者病患

服務內容:

•  胸腔內科專科王寧道主任

•  心臟及重症加護專科醫師張協彪主任

•  特聘署立新竹醫院胸腔內科專科醫師陳增祥及胸腔重症專科醫師楊英文,南門綜合醫院胸腔內科專科醫師許安詳、呼吸治療師陳秀瑩

.隨時在病房監測病人狀況

.每日為作病患脫離呼吸器之計劃及訓練

.肺部復健運動

.呼吸器功能檢視

• 護理人員提供 24 小時之護理服務及生活照顧

• 由營養師作營養評估及飲食調配(亞培及相關產品),提供每天 1500~2500 大卡熱量之管灌及食物餵食

• 定期1. X光、心電圖、血液生化分析評估 2. 更換尿管、胃管、氣切管、傷口換藥

住院期間之溝通協調:

• 由主治醫師及個案護理師告知病情

硬體設施:

•  具單人房、二人房、三人房,每個房間均有電視等視廳設備,空間寬

•  空調系統提供舒適的環境

•  設有中央氧氣系統及抽吸系統

•  備有心電與血養監視器

•  特別加強提供維生素、礦物質等微量元素以因應患者之營養需求

收案流程:

電話洽詢床位→個案管理師到院評估→由本中心派人隨救護車送達→由急診室辦理住院手續→送至病房→簽妥合約書→繳費

收費方式:

•  醫療部份:按健保條例規定實施,檢具重大傷病卡,健保不給付之高級藥品需自費

•  安養部份:指 24 小時無休之看護,包含身體清潔 ( 洗澡及擦澡 )由醫師視病況決定

•  具低收入戶證明者,福保者可另行優待

•  每月 30 日列印帳單一次,收到帳單後請於次月五日前結帳,均以月頭方式繳費,中途出院,其餘費用退還

住院需備妥之證件:

•  病患健保卡 , 身分證

•  病患重大傷病卡

•  出院病歷摘要及醫師轉診單和呼吸治療記錄單

•  轉介家屬之身分證

•  保證金及第一個月之看護費

服務專線:03-5229830 & 03-5240376